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6-046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案》,在满足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的
现金分红条件下,由董事会在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前提下,制定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等情况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
整分配总额。
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未超过公司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的授权范围,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日(2026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2026 年 9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8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根
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 81 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莫晨晓、周旭明
咨询电话:020-8200390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