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6-077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 33.12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月 8 月 31 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及时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