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
于2026年8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
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
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方庆华先生、朱方怡女士、吴阿晓女士;
独立董事:朱利平先生、杨红帆女士、钱旭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林玉君女士。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
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宗宇先生、韦军先生、马宁刚先生在公司已任
独立董事满六年,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宗宇先生、韦军先生、马
宁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朱彩琴女士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朱彩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0,294,000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14.03%,
通过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017,600股股份,间接持
股比例为1.86%。朱彩琴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庆华先生系夫妻关系,是
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朱方怡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的股权)、
股东方欣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的股权)系母女关系;除此之外,朱彩琴女
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离任后,朱彩琴女士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徐宗宇先生、韦军先生、马宁刚先生、朱彩琴女士在担
任公司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与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董事会成员简历:
方庆华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
师专业技术职称、高级经济师。曾任报福竹工艺品厂厂长,安吉竹木产品开发公司技
术科长,安吉天振竹制品厂法定代表人兼厂长,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振竹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现任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安吉亚华”)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振股份”)
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8,666,080 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
为 41.05%,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 5,047,920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2.34%;
方庆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庆华先生与公司股东朱彩琴女士(直接
持有公司 14.03%股权,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 1.86%股权)系夫妻关系,是公司
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董事朱方怡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股权)、股东
方欣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6%股权)系父女关系,系公司股东安吉亚华(直接持有
公司 7.5%的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方庆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庆华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吴阿晓女士,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
会计,曾任安吉至信税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天振竹木财务负责人,天振股份董事会
秘书,现任天振股份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阿晓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
司 421,200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0.20%;除此之外,吴阿晓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阿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
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朱方怡女士,1997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研发与创新中心数据科学家,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
商业分析师,现任海南德利嘉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数据分析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方怡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2,960,000 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
为 6.00%,朱方怡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庆华先生系
父女关系,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彩琴女士系母女关系,与公司股东方欣悦女士
(直接持有公司 6%的股权)系姐妹关系。除此之外,方欣悦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方怡女士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林玉君女士,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
杭州东胜电子有限公司单证员;杭州耀雅服饰有限公司业务员;安吉雪佛兰 4s 店销
售员;天振竹木总经理助理、销售部经理、天振股份监事。现任天振股份销售部经理、
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玉君女士通过安吉亚华间接持有公司 524,880 股股份,间
接持股比例为 0.24%;除此之外,林玉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玉君女士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杨红帆女士,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民主党派人士,曾任杭州大学助教、讲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讲师,浙江浙瑞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
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411)、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00260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30058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603520),现已
退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红帆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红帆女士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红帆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朱利平先生,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分
子化学与物理博士研究生。自 2007 年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大学博士后、讲师、副教授、
教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杭州高通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裕兴薄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300305)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利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利平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利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钱旭女士,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Hart Giles, Solicitors & Notaries 律师助理,亚洲开发银行法律
顾问,香港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浙江日发精
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520)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旭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钱旭女士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旭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第 3.24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
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