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6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潘峰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峰先生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
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潘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独立董事潘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潘峰先生将按照有
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
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潘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经公司合并持股 1%以上股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夏洪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夏洪应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夏洪
应先生当选后将接任潘峰先生原担任的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上
述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补选
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
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夏洪应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
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简历
夏洪应,男,汉族,1981 年 2 月生,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毕业,
博士学历。2009 年 11 月至今,任教于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国家公派到美国犹他大学访问学者;入选云南省“万人计
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南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
技术带头人。现为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云
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3636.HK)
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夏洪应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夏
洪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