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八月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下称“《保荐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
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URNXON PRECISION CO.,LTD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伟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年5月12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公司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朗尾路5号
邮政编码 523393
电话 0769-89297800
传真 0769-89297801
互联网网址 www.turnxon.com/cn
电子信箱 IR@turnxo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林利:0769-89297800
(二)主营业务
发行人定位于“全球精密零部件及组件制造专家”,专注于高附加值精密零
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公司以高精度及高温合金复杂结构机加工技术、
激光熔覆技术、柔性自动化生产技术为核心竞争力,构建了多领域、多层次的产
品服务体系,为下游客户提供各类材质、形状、尺寸规格、功能及性能要求的高
精密度和高附加值的精密零部件。在业务布局方面,发行人重点聚焦分析仪器、
油气服务、医疗器械、半导体、航空运输及工业设备等高端制造领域,为全球顶
级厂商提供一站式定制化解决方案。通过“多品种、小批量”的柔性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在传动、连接、密封、控制、支撑及保护等关键功能维度实现精准匹配,
成为各类高端设备装置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组件。发行人采取的“技术引领+领域
深耕”的双轮驱动战略,不仅体现了发行人在精密制造领域的技术深度,更彰显
了其服务全球高端产业链的市场广度。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已具备满足前述高端应用领域严苛要求的高精密度和
高附加值零部件的生产能力,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产品得到了下游客户的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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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在分析仪器领域,发行人与客户 A、IDEX、Illumina 等全球领先的科学仪
器及相关设备提供商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关系;在油气服务领域,发行人与客户 C、
客户 B 等全球知名油气服务厂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医疗器械领域,发行人
已进入 BARD、Zimmer Biomet、Philips、迈瑞医疗等全球知名医疗设备和解决
方案提供商的供应链;在半导体领域,发行人客户包括 Edwards、MKS 等知名半
导体领域真空测量和控制设备及相关技术提供商;在航空运输领域,发行人客户
包括 Parker Meggitt、Amphenol Aerospace 等国际知名航空航天领域连接器、
传感器及控制系统等设备及工程技术提供商;在工业设备领域,发行人客户包括
Festo、TE Connectivity、Atlas Copco、Parker Hannifin Corporation、Pfeiffer
Vacuum、ITT 等全球领先的自动化技术和工业控制解决方案提供商。
发行人凭借在精密零部件领域多年的技术积淀,构建了全方位的精密制造能
力体系。在核心工艺技术方面,公司已掌握精密机械制造、激光熔覆、自动焊接
等关键工艺技术,能够满足各行业严苛的技术标准要求;在高端装备配置方面,
公司拥有五轴/四轴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及高精度车铣复合数控机床等先进
设备集群,特别在镍合金、钛合金等高温合金材料的精密加工领域形成了显著优
势;在质量保障体系方面,公司建立了贯穿“进料-制程-成品”全流程的检测体
系,配备了专业的材料分析、尺寸测量和性能测试设备,确保产品在尺寸公差、
形位精度、表面光洁度等几何特性,以及硬度、耐腐蚀性、抗疲劳性、密封性等
功能性指标上均达到客户严苛要求。前述“工艺+装备+质控”三位一体的能力架
构,使发行人能够持续稳定地交付高精度、高性能的复杂结构零部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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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围绕“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的业务模式,持续提升柔性生产能
力和生产自动化水平。在生产工艺方面,发行人逐步提高精密机械加工环节以及
后段工序的自动化水平;在生产管理方面,发行人形成了生产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模式,并且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计划管理、外协生产管理、产品追踪等
各个生产管理领域进行信息化整合,实现全面、实时的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
柔性生产能力和生产自动化水平的提升,不仅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降低
了生产成本,同时增强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缩短了产品交期,进而提升
了客户粘性。
发行人将始终秉持“拼搏、诚信、修己、进步”的核心价值观,以“成为全
球主流精密零部件供应商,为客户提供高可靠产品与增值服务”为使命,持续深
化产业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市场拓展方面,在深化现有客户合作基础上,
重点突破半导体设备、医疗器械、航空运输三大战略领域;在技术创新方面,加
大研发与生产资源投入,持续优化高精密加工工艺,提升复杂结构件制造能力;
在自动化制造升级方面,全面推进柔性自动化制造体系建设,重点突破自动报价、
自动编写加工程序、自动排产等关键技术,实现生产效率和响应能力的双重提升,
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市场拓展+技术创新+智造升级”的协同发展路径,
发行人将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向全球精密制造领域的一流企业迈进。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13,153.18 96,892.14 78,420.42
负债总计 18,207.09 15,984.27 16,722.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946.09 80,907.88 61,697.59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75,725.81 71,421.17 71,0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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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利润 21,606.34 21,757.46 20,070.55
利润总额 21,606.81 21,752.31 20,098.62
净利润 18,691.06 18,860.75 17,287.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691.06 18,860.75 17,265.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05.09 24,766.64 15,839.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1.32 -3,295.81 -1,554.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2.92 -962.10 -14,556.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864.70 20,790.43 68.44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每股净资产(元/股) 15.82 13.48 1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合并)(%) 16.09 16.50 21.3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31 17.10 24.66
毛利率(%) 44.34 43.19 43.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4,720.90 24,649.13 22,912.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46 26.45 3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12 3.14 2.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12 3.14 2.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99 4.51 4.88
应收账款周转率 3.79 3.77 3.96
存货周转率 1.35 1.24 1.17
流动比率 5.87 5.81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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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速动比率 4.01 3.81 2.06
资本额)
摊费用摊销
者权益×100%
初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资本额)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专注服务于分析仪器、油气服务、医疗器械、半导体、航空运输及工业
设备等领域的企业,与客户 A、客户 C、客户 B、Atlas Copco、Festo 等全球顶
级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主要客户均设立了严格的供应商
准入制度,公司进入其供应链体系需经过较严格的审查程序和较长的磨合期,因
此公司在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后,能够与其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1,093.81 万元、71,421.17 万元和 75,725.81 万元,公司
对前五大客户的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50%、72.05%和 67.13%。
如上述主要客户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给予公司订单量较大幅度减少,将
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外协生产风险
由于公司不具备表面处理相关环保资质,因此将表面处理工序进行委外。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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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由于公司不具备少部分特殊工艺的机加工设备,或公司出现阶段性产能不足
时,会将部分机加工工序委托外协供应商加工。报告期各期,公司外协采购金额
分别为 10,051.36 万元、7,138.42 万元和 10,663.90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
例分别为 28.36%、28.07%和 27.82%。一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外协加工的零件不
能按期交货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公司产品的生产及交货进度将受到影响,
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金属原材料包括镍合金、钢材、铝材等各类具有定制化特征的金属原
材料。金属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
响。报告期各期,公司金属原材料采购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一定程度的波动。未来如果公司的主要金属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且公
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因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压力,将对公司盈利水
平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上升,营业收入分别为 71,093.81 万元、
净利润分别为 19,034.41 万元、18,588.06 万元和 18,612.98 万元。2026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0,315.49 万元,同比增长 4.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31.70 万元,同比下滑 14.60%。公司经营业绩受到
销售端和采购端相关风险因素的综合影响。
从销售端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公司与境外客户一般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一定规模的美元货币资
金。公司下游领域包括分析仪器、油气服务、医疗器械、半导体设备、航空运输
及工业设备等行业。
从采购端来看,公司的金属原材料包括镍合金、钢材、铝材等各类具有定制
化特征的金属原材料,金属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
水平具有较大影响。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的要求普遍较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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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往往需要进行提前备货,并维持一定规模的原材料和产成品。
如果未来在销售端发生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不
能有效拓展国内外新客户、下游客户需求发生波动、研发投入未能及时实现产业
转化、美元汇率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形,或者采购端发生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产品滞销、原材料积压等情形,将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
未来业绩出现持续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前述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分析详见本节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金
属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下游行业波动风险、国际贸易政策风险、毛利率下降风
险、存货滞销及跌价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相关内容。
(5)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客户 A、客户 B、客户 C、Atlas Copco、Festo 等全球
顶级知名厂商。若未来其他精密金属零部件企业逐渐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体系,
或公司客户供应链体系中的原有企业加大产品开发及市场开拓力度,将会加剧市
场竞争。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或客户可能会基于供应链稳定、自
身产品成本等原因,选择其他供应商进行采购替代或减少向公司的采购金额,将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材质、形状、尺寸规格、满足不同功能及性能要求的定
制化精密零部件,多应用于分析仪器、油气服务、医疗器械、半导体、航空运输
及工业设备等行业,其发展与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下游市场
的销量变化、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着直接影响。如果未来下游行业增速
放缓甚至下滑回落,销售规模无法持续,在此情形下主要客户将降低对公司的采
购规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境外销售地区主要包括北美洲、亚洲、
欧洲等地,主要涉及美国、新加坡、德国等国家,其中报告期各期向美国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0.58%、32.08%和 27.99%。2025 年以来,国际贸易政策
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若未来国际贸易政策进一步发生不利变化,或主要进口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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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实施贸易封锁、进口限制或进一步加征关税等贸易政策,可能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3.24%、42.72%和 43.67%,整体
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未来市场竞争的加大、下游客户降本增效需求的提升,叠
加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毛利率下行压力逐渐增大。若未来行业竞争
进一步加剧或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而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未能及时进
行技术突破并提高产品竞争力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毛利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从而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滞销及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2,387.22 万元、26,110.69 万元和
和 23.68%。报告期各期,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2,691.95 万元、
和 13.57%。2025 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同比增加 76.72%,主要系 2023
年镍合金价格较低,公司战略性购入一批镍合金囤货,截至 2025 年末未生产领
用完毕,公司基于原材料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将库龄 2 年以上镍合金全额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的要求普遍较高,公司往往需要进行
提前备货。若公司未来无法及时地预计市场需求的变动,或生产管理不当导致产
品滞销、原材料积压等情形,公司可能面临存货滞销、跌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
的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 60,225.28 万元、58,632.82 万元
和 62,169.2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71%、82.09%和 82.10%,境外
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与境外客户一般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
美元货币资金分别为 600.83 万美元、2,877.28 万美元和 5,874.99 万美元。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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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汇率发生变化,一方面会影响公司收入确认金额,另一方面外币货币性项目
(包括外币应收应付项目)以及外币结汇将产生汇兑损益。报告期各期,公司汇
兑损益分别为 562.59 万元、368.11 万元和-741.20 万元,报告期内美元汇率走
弱导致汇兑损益逐渐减少并由正转负,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不利影响。如
果未来公司境外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或者美元汇率持续走弱,则将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 15%的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2025 年 12 月 19 日,腾信精密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编号:GR202544003080),有效期三年,腾信精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若未来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
认定标准,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而导致整体税负水平上
升,给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以产品研发创新为核心,
以精密机械加工技术为基础,为下游优质客户提供多类型、一站式的精密零部件
产品。
精密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和生产涉及计算机技术、新材料技术、精密制造与
测量技术等多个技术领域,因此,良好的研发水平和较高的技术能力是保障公司
产品竞争力及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关键。随着精密零部件制造行业对产品研发设计
以及生产制造工艺的要求不断提升,以及分析仪器、油气服务、医疗器械、半导
体、航空运输等下游应用领域不断发展,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工艺优
化,提高设计研发以及生产制造等方面的创新能力,或公司无法及时适应行业内
新技术或新工艺的应用,可能会导致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2)技术人才流失和技术泄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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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与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精密零部件制造行业对技
术人才的需求不断提升,公司需长期维持技术人才充足、队伍稳定以保持市场竞
争力。若无法持续为技术人才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发展平台,公司将面
临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同时,随着精密零部件制造行业技术壁垒的不断提高,核心技术对于公司保
持和提升竞争力至关重要。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但仍
不排除因技术人才流失、员工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的风
险,进而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
(1)租赁集体土地地上建筑物的风险
腾信精密在东莞租赁的厂房所在土地均为东莞市茶山镇塘角塘一股份经济
合作社所有的集体土地,由于前述集体土地的厂房在建设时的报批报建手续不完
善,导致对应厂房均未取得房产证书,同时导致腾信精密所租赁的该等厂房无法
办理租赁备案。
虽然公司与出租方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但如果出现由于上述租赁瑕疵而被
主管部门要求搬迁、无法正常使用房产、厂房租赁到期无法续约、到期后无法迅
速找到合适的替代厂房或其他影响租赁厂房正常使用的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刘伟直接持有公司 69.07%的股份,同时还通过
深圳汇腾间接控制公司 6.41%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75.48%股份的表决权,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刘伟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始终高
于 70%,而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其他股东单一或合计持股比例均远低于
刘伟控制的股份比例,因此刘伟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
等实施重大影响。如果刘伟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地位,对公司的人事任免、
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从
而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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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投项目实施及产能过剩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现有业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对募投项
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并制定了相关产能消化措施。但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公司仍可能面临客户需求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条件变化以及
技术更新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顺
利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未来业绩
增长不及预期,未达到扩产产值测算水平,或由于战略规划调整、竞争优势减弱
等内部不利因素,以及下游领域景气度下降、客户需求减少等外部不利因素,导
致相关产能消化措施可行性及有效性降低,则对应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存在产能过
剩或闲置的风险。
(2)即期回报被摊薄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净资产大幅增加。但是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投入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因此,公司在发
行当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受股本摊薄影响可能出现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
期回报被摊薄。
(3)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或者变更实施地点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已与东莞市茶山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腾信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投资协议》,并且东莞市茶山镇政府出具了《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后续拿地相关流程的说明》。公司
目前正在推进募投土地使用权取得事宜。若未来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晚于预期或
发生其他不利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延期实施或者变更实施地点的风险。
公司拟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除公司经营
和财务状况之外,本次发行上市还将受到所在行业发展态势、资本市场走势、市
场心理以及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因投资者认购不足而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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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二、本次公开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合计数量为不超2,027.00万股(含
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
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
量的15%,即不超过304.05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
发行股数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
票数量不超过2,331.05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全
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
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
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
定价方式
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
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发行后总股本 -
每股发行价格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发行前市盈率(倍)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预测净利润(元) 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本次发行将采取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
发行方式 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证券监管部门
认可的发行方式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
发行对象 具备参与北交所股票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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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融资规模的需要,公司可能在本次发行时实施战
略配售,将部分股票配售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
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投资者,是否进行战略配售及具
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
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状况确定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发行费用概算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三、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国泰海通指定王常浩、朱云泽担任本次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王常浩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
项目包括京泉华 IPO、博杰股份 IPO、智立方 IPO、科瑞思 IPO、锐翔智能 IPO、
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京泉华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胜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腾信精密新三板推荐挂牌、锐翔智能新三板推荐挂牌等项目。王常浩先生在保荐
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朱云泽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
与的项目包括王子新材 IPO、京泉华 IPO、博杰股份 IPO、智立方 IPO、科瑞思
IPO、锐翔智能 IPO、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胜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腾
信精密新三板推荐挂牌、锐翔智能新三板推荐挂牌等项目。朱云泽先生在保荐业
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国泰海通指定王毅诚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朱子杰、王俊博、陈
顶新、王溯之、赵汉青、梁霞、欧阳亦鹏、刘善樊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经办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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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诚先生,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曾参与的项目包
括科瑞思 IPO、凤生股份 IPO、锐翔智能 IPO、和胜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腾信
精密新三板推荐挂牌、锐翔智能新三板推荐挂牌等项目。王毅诚先生在保荐业务
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四、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如下决策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
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暨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及项目
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暨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及项目投入金
额的议案》
。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的逐项说明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
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
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会议已审议通过监事会取消的相关事宜,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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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员会行使。发行人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运行良好,符合《证券
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内部控制制
度文件和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被相关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发行
人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抵押、质押、
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情形。
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分别为 71,093.81 万元、71,421.17 万元、75,725.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两者较低者分别为
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经营稳健,市场前
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具有持
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本保荐人获取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通过网络平台查询,并取得了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确认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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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
项的规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之“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发行人最近 3 年财务会计文件无
虚假记载,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
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之“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保荐人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调查了公司违法违规情况,并获取了相关政府部
门出具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证明。经核查,报告期内发
行人依法规范经营,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开发行股票: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最近三年内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
大违法行为;最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本保荐人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核查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违法违规情况
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情况,获取了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对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获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与
承诺,结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依据《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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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并
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2)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
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一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保荐人对腾信精密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
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保荐人核查了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期间的挂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经核
查,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调入创新层,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不存在被调出创新层名单情形。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
用指引第 3 号》之“3-4 审核与监管程序衔接”,发行条件中“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指“发行人在本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时已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预计截至
北交所上市委召开审议会议之日,发行人符合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
月的条件,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的规定。
件
本保荐人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经核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94,946.09 万元,不低于 5,000 万元。
本保荐人查阅了本次发行议案和相关资料。经核查,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
股票不超过 2,027.0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
过 2,331.05 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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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 100 万股,发行对象预计不低于 100 人。
本保荐人查阅了本次发行议案和相关资料、股东名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
本为 6,000.00 万股,发行后将有所增加,公司股本总额将不少于 3,000 万元。
本保荐人查阅了本次发行议案和相关资料、股东名册。本次公开发行后,预
计发行人股东人数将不少于 200 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将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三)、(四)、(五)、
(六)项的规定。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使用《上市规则》2.1.3 条规定的第(一)条上市
标准中第一种情形: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
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
根据最近一次股权激励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的估值情况、公司业绩情况,公司
预计发行时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 18,588.06 万元和 18,612.98 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26.07%和 21.37%,
符合《上市规则》2.1.3 条规定的第(一)条上市标准中第一种情形的要求。
本保荐人通过征信报告、互联网等核查了发行人诚信情况,通过现场访谈、
互联网等方式核查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违法违规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和高管的违法违规情况,获取了政府部门
出具的证明,结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经核查,发行人
不存在以下情况:
(1)最近 36 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
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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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
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因证券
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所等
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
未消除;
(5)最近 36 个月内,未按照《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
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6)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本次发行上市无表决权差异安排,符合《上市规则》第 2.1.5 条的规定。保
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
综上所述,发行人运作规范,经营业绩良好,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项条件。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北交所定位的核查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总第 11 期)》
之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北交所定位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符合北交所定位情况进行充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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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则适用指引第 2 号》及最新的审核监管动态等规定,了解对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
认定的要求;
对研发活动的划分标准以及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的员工花名
册,了解研发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研发活动的能力和经验,核查研发人员认定是否
符合标准;
发人员、研发相关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分析判断其创新投入水平;
度,了解发行人的创新激励机制设立情况;
技术人员,了解公司核心技术的基本情况及产业化应用情况;查看发行人持有的
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证书及其他主管部门资质认定,分析判断发行人的创新认可
情况;
作情况以及发行人行业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以及客户对公司认可或评价情况;
领域,分析判断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展前景等,分析判断公司是否属于业绩增长主要依靠非创新因素驱动,主营业务
地域集中、市场空间狭小且缺乏拓展能力,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持续萎缩,是否属
于特定行业领域企业等情形;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技术创新、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及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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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具备较强创新能力以及明显的创新特征,符合北交所定位及相关申报要求。
七、保荐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
保荐职责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不存在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不存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不存在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重要关联方股份,
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不存在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不存在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综上,针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保荐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本
次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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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
会计年度。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工作安排如下:
(一)事前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其他文件;
(二)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发布风险揭示公告;
(三)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
能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控制权稳定的风险事项发表意见;
用募集资金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现场核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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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四)督促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续关注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五)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王常浩、朱云泽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海通大厦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6666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二、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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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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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王毅诚
保荐代表人:
王常浩 朱云泽
内核负责人:
杨晓涛
保荐业务负责人:
郁伟君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朱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