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11 证券简称:新睿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2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资金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的现金管理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
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用于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均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
常经营情况下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向具有合法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投资活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
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在上述额度
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表决。根据《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阶段性闲置资
金;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
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正常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审核
意见》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