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的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
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和审阅机构;
复核评估服务。
上述第三方机构均为本次交易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
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