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6-035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董事
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春妍女士提交的辞职申请。李春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
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辞职申
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将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上 具体职务 是否存在未
离任职 原定任期 离任
姓名 离任时间 市公司及其控 (如适 履行完毕的
务 到期日 原因
股子公司任职 用) 公开承诺
是,存在未履
董事会 2026 年 8 2027 年 7 个人 行完毕的公
李春妍 否 不适用 开承诺,但不
秘书 月 31 日 月 21 日 原因 属于增持承
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春妍女士的辞
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生效后,李春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李春妍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相应的交接工作,
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将由
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
选聘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妍女士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9.08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440%;通过成
都华微共融众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1268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40%。离职后,李春妍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相关承诺。
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共融众创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事项的承诺:“1、就本企业所持成
都华微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成都华微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成都华微回购该等股份。2、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转让的成都华微股份不超过前一年末本企
业持有成都华微股份总数的 25%。”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事宜的承诺:
“1、就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自成都华微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财产份额,也不提议由持股平台回
购该等财产份额或者由成都华微回购持股平台所持有的相应股份。2、上述锁定
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间接持有的成都华微
股份(即本人在持股平台持有的财产份额对应的成都华微的股份,下同)每年转
让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前一年末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的成都华微股份。3、就本人所间接持有的成都华微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成都华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下同),并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交易所相
关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转让成都华微股份,且应在减持行为实施前三个交易日通
过成都华微进行公告。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成都华微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对前述损失向成都华微予以全额赔偿;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成都
华微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成都华微的指定账户;若
本人未将相关所得上缴成都华微,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
相关现金分红所对应的个人收益暂不分配(本人离职的不再享有分红权),直至
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5、本人减持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或通过持股平台
减持成都华微的股份前,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李春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治理、信
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春妍女士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