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1 0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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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6-040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证中
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6〕101
号),对公司未及时追偿关联方应收账款事项依法行使股东建议权。
公司收到《股东建议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
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将《股东建议函》内容及公司回复公告如下:
   一、《股东建议函》内容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
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
行权和维权”是职责之一。中证投服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
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近期,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简
称《问询函公告》),部分中小投资者对你公司未及时追偿关联应收
账款的问题提出质疑。由此,中证投服中心依法行使股东建议权,具
体如下。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报和《问询函公告》,义煤集团华兴
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华兴矿业)、渑池曹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曹
跃矿业)为你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或联营的
公司,系你公司关联方。截至 2025 年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华兴矿业、
曹跃矿业的关联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433.40 万元、4,704.80 万元,
其中账龄超过 5 年的逾期款项占比 92.48%、95.55%,你公司已按账
龄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191.28 万元、4,637.92 万元,计提比例
达 95.54%、98.58%。依据《问询函公告》,华兴矿业、曹跃矿业的矿
井目前已关停,两家公司 2025 年末净资产分别为-7.32 亿元、-13.22
亿元,负债总额分别高达 7.92 亿元、14.4 亿元,资产负债率均超
矿业和曹跃矿业两家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所采取的催收措施,未披露是
否已通过诉讼等方式积极追偿相关欠款。
  你公司披露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规定,对逾期的应收
账款你公司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你公司《问询函公告》披露,独立董事亦曾提醒你公司管理层要加大
长期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必要时应通过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法律途
径进行催收。近三年来,你公司已持续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81
亿元、-10.91 亿元、-20.16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你公司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责合计 61.49 亿元,面临较大的短
期偿债压力。在此背景下,你公司若不及时向两家关联公司收回逾期
应收账款共计 1.01 亿,将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对此,建议你
公司及时采取法律追偿手段,并补充披露具体追偿措施和时间表,切
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建议,请你公司于收到股东函件 10 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
披露并回复。”
  二、公司回复
  (一)逾期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对华兴矿业应收 账款余额为
项账龄超过 5 年部分占比分别为 92.48%、95.55%。华兴矿业、曹跃
矿业为去产能关闭矿井,上述应收账款均形成于两家企业正常生产经
营期间,主要为日常供电服务、生产材料销售等经营往来款项,债权
真实、合法、有效。
  (二)已开展的账款催收工作及具体措施
律师函,书面催告其与公司及律师事务所对接沟通,制定还款方案、
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告知其拒不还款对应的法律后果,明确公司将通
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债权。
曹跃矿业两家单位发送律师函,要求两家单位收到函件 5 日内清偿全
部欠款,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除发送律师函外,公司业务、财务及风控部门持续与两家债务人
开展日常对接沟通,及时跟踪了解其资产及财务状况。在持续沟通中,
公司多次向债务人明确提出尽快偿还逾期欠款的要求,并积极推动双
方就还款安排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但因两家债
务人所属矿井已按政策实施去产能关闭,截至目前尚未达成切实可行
的还款协议。
  (三)后续追偿措施
  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公司将切实落实追偿主体责任,积极履行追
偿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体后续安排如下:
处置工作。工作专班成立后,将再次与两家债务人积极沟通协商,积
极推动双方就还款安排进行谈判,力争在 2026 年 9 月 20 日前与两家
债务人达成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明确还款金额、还款方式及履约保
障措施。
公司将于 9 月 30 日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两家债务人分别发出催收律
师函,要求其在收到律师函后 5 个工作日内清偿全部逾期欠款,并明
确告知如逾期未履行,公司将立即启动诉讼追偿程序,不排除采取财
产保全等法律措施。
全部逾期欠款,公司将于 10 月 31 日前正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
交起诉状及财产保全申请,对两家债务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全部逾
期欠款及相应违约金,并通过司法途径积极追索债务人名下可供执行
财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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