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6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刘小玲女士现场主持。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64,909,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
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6.96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1,284,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3,625,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4%。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人,代表股份3,728,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2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3,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3,625,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股数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表决结果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
总表决情况 64,897,958 99.9821% 9,100 0.0140% 2,500 0.0039% 0
《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716,908 99.6889% 9,100 0.2441% 2,500 0.0671% 0
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3,697,508 99.1686% 10,600 0.2843% 20,400 0.5471% 61,181,050
《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
案》 3,697,508 99.1686% 10,600 0.2843% 20,400 0.5471% 0
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杨江金、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周剑峰、刘小玲、黄海鲲、朱晔
已对议案2.00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华诗影律师、陈汉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