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1 0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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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二〇二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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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6〕千盈律见字〔018〕号
致: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千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大有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刘可兵、
王文杰全程出席、现场见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如下文件:
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以及其他与本次股东
会相关的公告;
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持股凭证资料;
材料》;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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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程》”);
事规则》”)。
  本所律师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结合本次股东会
相关文件,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
查与现场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关于召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
知》,以公告方式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等内容通知了全体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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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司机关 2 号楼 2 楼东会议室召开,召开时间和地点与公司公告的时
间和地点一致。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任春星主持。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核查,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时间和
会议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的要求,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中共有两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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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其他相关文件
进行了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
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
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会议通知》的安排,本次股东会的审议内容有两项: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第八十一条规
定:“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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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半数通过”;第八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
议通过:......(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第八十四条规
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本次股东会议案;股东会
审议批准本次股东会议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应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公开
披露。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
列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
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会议通知》所列议案审议
后,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 会议主持人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
果提出异议。
  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
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数据。
  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
东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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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2,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9.2443 %。
  审议通过该议案,任培良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5,60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7.6705%。
  审议通过该议案,李书文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67,95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1.1055 %。
  审议通过该议案,聂振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6,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7.7286 %。
  审议通过该议案,赵少峰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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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0,22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8.7614%。
  审议通过该议案,黄德君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35,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8.3320 %。
  审议通过该议案,李文锋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2,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3.1389 %。
  审议通过该议案,李铁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21,56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5.6375%。
  审议通过该议案,高建良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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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0,8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3.0417 %。
  审议通过该议案,刘阳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6,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3.5279 %。
  审议通过该议案,马家昱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
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六、特别提示与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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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复印
件与原件一致。
发表法律意见,不对会议审议议案的商业价值、财务数据、实质内
容作出评价。
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会信息披露、监管备查、公司归档使用,未
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挪作他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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