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认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78 人,包括公司
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21.69 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216,700 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7,767,550 股的 1.18%,无预留份额。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予限制性股票总 告日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股)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郭兵健 董事、副总经理 165,000 7.44% 0.09%
董事会秘书、副
李志萍 165,000 7.44% 0.09%
总经理
黄朝财 财务负责人 165,000 7.44% 0.0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75 人)
合计(78 人) 2,216,700 100% 1.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该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原则
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
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而取得的股份以及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
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
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七)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5年业绩为基准,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于50%
以2025年业绩为基准,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于75%
以2025年业绩为基准,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于100%
注:1、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
据,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如有)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若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
照本计划规定解除限售。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
定按授予价格回购当期可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具体如下:
评价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N 100%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
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
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
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
司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三)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
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
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相
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其中 1 名激励
对象因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
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决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减。
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9 名变更为 78 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22.17 万股调整为 221.67 万股。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其
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一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
五、本次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8 月 31 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78 人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21.67 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6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人数:78 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
本次授予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告日公司股
情况
(股) 总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郭兵健 董事、副总经理 165,000 7.44% 0.09% 本次授予
董事会秘书、副
李志萍 165,000 7.44% 0.09% 本次授予
总经理
黄朝财 财务负责人 165,000 7.44% 0.09% 本次授予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75 人)
合计(78 人) 2,216,700 100% 1.18%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六、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实际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并最终
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
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已确定 2026 年 8 月 31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则根据中国会计
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
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
费用增加。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均
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 意以 2026 年 8 月 31 日 为授予日,以 21.69 元 /股向 78 名激励对 象授 予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
实施本次授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
予价格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就本次授予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
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备查文件
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