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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Montage Technology Co., Ltd.
瀾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碼:6809)
根據2026年H股激勵計劃授予股份獎勵
茲提述瀾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1 日之公告(「該公
告」)及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6月1日之通函(「該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
議採納2026年H股股份激勵計劃。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
該公告及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度股東會」)上獲批准。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8月31日,本公司根據
納後方可作實。有關詳情載列如下:
授予日: 2026年8月31日
激勵對象: 合共227名僱員參與者
授予的股份獎勵數目以及 511,000股股份獎勵,相當於511,000股H股
涉及的相關H股數目:
授予的股份獎勵的購買價: 每股H股59港元
授予日H股的收盤價: 每股H股269港元
授予的歸屬期: 授予的股份獎勵將按照以下時間表歸屬:
(i) 授予的股份獎勵的50%將於自授予日起滿12 個
月時歸屬;
(ii) 授予的股份獎勵的50%將於自授予日起滿24 個
月時歸屬。
授予附帶的績效目標: 授予項下股份獎勵的歸屬須達成激勵對象與本公司
訂立的各授予函所載的若干績效指標及其他規定,
包括本公司的業績表現及激勵對象的個人表現。計
劃管理人將不時進行評估,將績效與預設目標進行
比較,以確定是否達成該等目標及達成的程度。
退扣機制: 倘:
(a) 計劃管理人合理認為,激勵對象因疏忽、欺詐
或嚴重不當行為導致或極有可能導致
(i) 對集團任何成員造成重大聲譽損害;
(ii) 對集團任何成員的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
影響;
(iii) 對集團任何成員的商機及持續業績或盈利
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iv) 在任何重大方面違反本計劃的條款;或
(v) 給予激勵對象的獎勵不再適當且不符合本
計劃的目的;
(b) 激勵對象被指控、處罰或定罪,且該等指控、
處罰或定罪涉及激勵對象的誠信或品行;
(c) 激勵對象嚴重違反任何相關司法管轄區的適用
法律或法規,或集團任何成員的內部政策或準
則,或與集團任何成員訂立的協議;
(d) 在 不 影 響 第 ( c ) 款 一 般 性 的 前 提 下 , 激 勵 對 象
違反職業道德、洩露本集團機密信息、疏忽職
守、行賄或索賄、挪用公款、盜竊、詐騙、違
反競業限制承諾,或存在其他損害本集團利益
的行為;或
(e) 公司根據適用法律、規則及法規及 ╱ 或任何監
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聯交所)的要求行使追回
權,
則計劃管理人可全權酌情決定:(A)任何已授予但尚
未歸屬和配發的股份獎勵應立即失效,及(B)對於根
據計劃已行使的任何獎勵,包括H 股股份公司支付
的實際出售價格,激勵對象應向公司或其指定人轉
讓回(1)同等數量或部分數量的H股,(2)等於該等H
股市值或實際出售價格的現金,或(3)第(1)和第(2)
的組合。
財務資助: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作
出任何安排,向任何激勵對象提供財務資助,以協
助其購買2026年H股激勵計劃項下的H股。
授予的理由及裨益
董事會認為,根據2026年H股激勵計劃向合資格參與作出的授予,可以幫助公司
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並鼓勵彼等為公司的經營業績及發展作出貢獻,促進公司
的可持續發展。
基於上述考慮,董事會(包括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向合資格參與者作出授
予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概無激勵對
象為:(i)董事、最高行政人員、主要股東或彼等任何人士的聯繫人(定義見上市
規則);(ii)已授出及將授出的購股權及獎勵超過上市規則第17.03D條項下1%個人
限額的參與者;或(iii)於截至授予日期(包括該日)止任何12個月期間已授出及將
授出的購股權及獎勵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0.1%的相關實體參與者
或服務供應商。授予毋須經股東批准。
可供日後授予的H股數目
根據2026年H股激勵計劃可授予的最高股份數目為60,483,351股H股。於授予後,
截至本公告日期,計劃授權限額項下將有合共59,972,351股H股可供日後授予,根
據服務供應商分項限額可用於未來授出的股份為12,096,670股H股。
提示
本公司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須審慎。
承董事會命
瀾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楊崇和博士
香港,2026年8月31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i)執行董事楊崇和博士及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ii)非執行董事王稚聰先生及方周婕女士;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李若山博
士、高秉強教授、Yuhua Cheng博士及單海玲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