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道”)列为被告向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因上述被告未能履行判决结果,
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36、2025-76)以及相关定
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6)闽 0206 执 5663 号之
一),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未查找到大商道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
行程序。
公司发现大商道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
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前期就本次诉讼涉及的对大商道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预
计不会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案对公
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后续司法程序进展及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情况为
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