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8 月 17 日~2027 年 8 月 16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2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00.5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374.2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5.12元/股~26.2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
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
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005,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1%,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26.20 元/股,最低价为 25.1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74.28 万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回购方案,已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005,38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1%,与最近一次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等交易费用)。
此外,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告的回购股份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
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
份 4,231,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于 2026 年
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752,25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综上,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9,989,067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1,685,175 股的比例为 2.03%。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