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6-07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
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166名激励对象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26,666股由公司回购注
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
条件,166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
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8)。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第(五)款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
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
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涉及 166 名激励对象,共计 9,426,666 股,占公司本激励计划
实 际 授 出 限 制 性 股 票 总 数 的 32.9998% , 占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对象人数为 166 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712,494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登上海分公
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
申请,上述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1,241,686,456 0 1,241,686,456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19,139,160 -9,426,666 9,712,494
股份合计(股) 1,260,825,616 -9,426,666 1,251,398,95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
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
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
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
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现阶段必需的
法定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所涉相关人员及股票数量、本次回购
注销的安排等事项合法合规。广安爱众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按《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