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6-04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13 日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查询结果显示,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
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
况如下:
自查期间,共对 42 名核查对象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核查,其中涉及股
票变动情形的共 25 人。具体变动情形如下:
(1)非交易过户情形:共 25 人发生非交易过户,其非交易过户系因公司于
施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权益分派所致,属于公司统一实施的权益派发
及归属安排,相关对象未自主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情形。
(2)二级市场卖出情形:共 15 人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期间,在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其交易行为系激励对象基于对二级市场公开
信息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操作,公司已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管理,激励对象在交
易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自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非交易过户系
因 2026 年 6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权益分派所致,公司控股股
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共有 478 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及非
交易过户情形。本次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范围,交易过户激励对象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均为 2026 年 8 月 13 日相关公
告披露之后。其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及公开信息的个人独立判断
而作出;非交易过户的发生系因 2026 年 4 月公司办理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归属,以及 2026 年 6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权益分派所
致。激励对象在交易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
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
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
措施,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
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
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
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