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
求。
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韩国林先生、成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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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