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93 证券简称:吉和昌 公告编号:2026-095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已
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届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现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委员
宋文超、戴荣明、艾新平、
战略委员会 宋文超
杨光、董振鹏
审计委员会 彭忠 彭忠、叶贵明、付远波
提名委员会 叶贵明 叶贵明、彭忠、戴荣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彭忠 彭忠、叶贵明、宋文超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彭忠先生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本次换届选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