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6-073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判决)
? 公司下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的金额:19,628,631.07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二审判决系终审判决,公司
下属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诚肿瘤医院”)无需承
担连带付款责任。鉴于忠诚肿瘤医院与国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恒建设”)就工程总包合同相关款项尚未完成结算,该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并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北
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出具的《北
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6)京 02 民终 5275 号】
(以下简称“《民
事判决书》”),北京弘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建设”)与国恒建设、
忠诚肿瘤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二中院已做出二审判决(终审判
决)。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
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双方约定,鉴于国恒建设与忠诚肿瘤医院已
经签订的《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就本机电安装工程分包
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就合同价格、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结算等进行了约定。
业务分包合同签署后,弘洁建设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竣工。
但截至本案诉讼立案时,国恒建设尚欠弘洁建设 9,811,667.987 元工程款未支付。
为追回欠款,弘洁建设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依法判令国恒建设支付工程款及延期履行利息,忠诚肿瘤医院承担连带
责任。2026 年 1 月 30 日,丰台法院出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5)京 0106 民初
程款利息,驳回弘洁建设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号)、《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
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号)。
二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丰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京 0106 民初 11601
号】第一、二项;并改判国恒建设不承担案涉工程款及利息的支付责任。
【(2026)京 02 民终 5275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北京二中院认为,国恒建设、弘洁建设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上诉请求均
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91,659.96 元,由国恒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负担 64,329.08 元,由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负担 27,330.88 元(均已交
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二审判决系终审判决,忠诚肿瘤医院无需承担连带付款责任。鉴于忠诚
肿瘤医院与国恒建设就工程总包合同相关款项尚未完成结算,该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