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6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年 8 月 31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 129 号地铁设计大厦
会议室。
(四)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迪军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占公司股 占公司股
股东 股东
股份数 份总数比 股份数 份总数比
人数 人数
例 例
总体出席情况 85 362,664,851 78.5827% 84 7,865,685 1.7043%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 2 355,032,352 76.9289% 1 233,186 0.0505%
网络投票情况 83 7,632,499 1.6538% 83 7,632,499 1.6538%
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61,507,398 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362,590,351 99.9795% 73,300 0.0202% 1,200 0.0003% 0 0%
《 关于 补选 公司 第三 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徐子林律师、郭桐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