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9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情况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
内制定和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8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7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49,684,979.0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化,均为 969,395,450.00 股。若在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
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987,940.00 股后的 953,407,5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为了保证权益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时已承诺,确保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持股不发生变动。经公司总股本 969,395,45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
有的公司股份 15,987,940.00 股,公司实际发行在外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份、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的股数为 953,407,51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
考价:
(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
除权(息)参考价=〔
股份变动比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5,987,940.00 股不参与 2026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分红的总金额=(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7
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10 股,即(969,395,450.00
- 15,987,940.00)×1.57÷10= 149,684,979.07 元。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采取保留 6 位小数的处理方式,且不四舍五入)应
参照以下公式: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 149,684,979.07 元÷969,395,450.00 股×10 股
=1.544106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和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0〕÷(1+0)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44106。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号楼E
单元
咨询联系人:杨旭
咨询电话:0571-56030516 传真电话:0571-5607506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