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75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
讼、仲裁外,累计诉讼、仲裁新增涉案金额为 3,981.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1%。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最终结
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安徽乾景宇辰
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凤台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6)皖 0421 民初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湖州骄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三: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合同总价 60,000 元,被告一应于货物交付并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付款,逾期付款
则按每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交付货物。后经原告多次
催要,被告一至今仍未支付货款。原告认为,被告一未按约支付货款的行为显属
违约,依法应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另,被告二为被告一唯一
股东,被告三作为被告二唯一股东,若未能举证证明其各自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
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诉讼请求内容
金 13,620 元(以 60,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起,按日利率 0.05%,计
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算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
第 1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
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为 3,981.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2.81%。具体如下:
序 金额 审理阶
原告 被告 案号 案由
号 (万元) 段
单笔在 600 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如下:
(2026) 新
深圳光远智能装备 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 买卖合 一 审 未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同纠纷 开庭
XX 号
上述单笔在 6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676.00
其他单笔在 600 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3,305.45
合计 3,981.45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