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 2026-04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8 月 31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 333 弄 1-6 号 305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16.793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苏
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50,048,609 99.2862 1,745,162 0.6929 52,620 0.020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务资助暨关联交 110,864,689 98.4043 1,745,162 1.5490 52,620 0.0467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211,454,671 股、148,392,781 股、77,559,297 股,上述三个关联股东均
未出席本次股东会,故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伯晓、周奇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