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132 号文《关于同意山东恒邦
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山东恒
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3,16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6,000.00 万元,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313,119.3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
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并由其出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
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
泰海通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号:2025-11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含金多金属矿有
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和 2026 年 6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
集 资金 永久 补充 流 动 资金 的 议案 》 , 同 意将 已 结项 的 募 投 项 目 节 余募 集资 金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 37050166726000002235 已注销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15366359660019 已注销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378010100100931308 已注销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 535902029610106 已注销
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376899991013000324293 已注销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 229948750986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14660078801000001237 已注销
支行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