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对公司现行
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
明确。《准则解释第2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准则解释第20
号》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准则解释第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
应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准则解释第20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
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的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