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6-037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9.8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3,067,814,636.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
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前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
金管理,可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
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