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61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6,883,202.14 元(不含
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规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
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
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4 号),北
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行,期限为 6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9,475,000.00
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14,811.32 元后,募集资
金金额为人民币 743,160,18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由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4,089,360.5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39,070,828.15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6]第 3-00007 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
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
开户主体 开户行 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于自研 ASIC 芯
北京华峰测控技
公司北京丰台科技 110939178410001 743,160,188.68 片测试系统的研发
术股份有限公司
园支行 创新项目
华峰测控技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基于自研 ASIC 芯
(天津)有限责 有限公司天津中新 02251101040014211 片测试系统的研发
任公司 生态城支行 创新项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基于自研 ASIC 芯片测试系统的研发创新
项目
合 计 75,888.00 74,947.5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华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255,843.66 元(其中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595,843.66 元,天津华峰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660,000.00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255,843.6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基于自研 ASIC 芯片测试系统的研
发创新项目
合 计 3,255,843.66 3,255,843.66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3,627,358.48 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3,627,358.48 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保荐费用 1,886,792.45 1,886,792.45
审计及验资费用 349,056.60 349,056.60
律师费用 764,150.94 764,150.94
资信评级费用 188,679.25 188,679.25
信息披露费用 429,245.28 429,245.28
发行手续费 9,433.96 9,433.96
合 计 3,627,358.48 3,627,358.48
五、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3-00244 号),认为:公司编制
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