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26-033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20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
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
年1月1日起施行。
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
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
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