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电投水电 编号:临 2026-037 号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催化剂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
物资装备分公司签订脱硝催化剂总包配送框架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投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催化剂
公司”)拟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以下
简称“国家电投物资公司”)签署《二〇二六年生产物资总包配
送脱硝用催化剂年度框架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总包配送框
架合同》”)。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在合同期限内预计金额可能会
达到上市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故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 催化剂公司与国家电投物资公司签订《总包配送框架合同》,通
过总包配送一体化合作模式,整合国家电投集团内部供需资源,
打通催化剂生产、供货、运维全链条,持续巩固公司脱硝环保业
务布局,夯实环保核心业务优势,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总体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催化剂公司与国家电投物资公司签署《总包配送
框架合同》,通过总包配送一体化合作模式,整合国家电投集团内部
供需资源,打通催化剂生产、供货、运维全链条,持续巩固公司脱硝
环保业务布局,夯实环保核心业务优势。
国家电投物资公司是国家电投集团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是公司
实际控制人,故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经初步测算,催化剂公司与国家电投物资公
司的本次总包配送合作业务金额约 4 亿元/年。
另外,催化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综合利用有限
公司已经该公司总办会审议通过,与关联方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脱硝催化剂合作协议》,预计开展脱硝催化剂业务金额 4000
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无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
以上同类型关联交易在合同期限内预计金额累计可能会达到上
市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故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国家电投物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注册时间:2010 年 8 月 13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32 号 1 层东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负责人:怀文明
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
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三、《总包配送框架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范围
催化剂公司根据国家电投物资公司的《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
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其提供合同材
料和相关服务。
本合同包含的催化剂产品类型有原生蜂窝式催化剂、原生新型蜂
窝式催化剂、原生板式催化剂、原生耐砷蜂窝式催化剂、原生耐砷板
式催化剂、原生低温蜂窝式催化剂、原生宽温蜂窝式催化剂、原生耐
磨蜂窝式催化剂、再生催化剂(蜂窝式/板式)、再生耐砷催化剂(蜂
窝式/板式)、废旧催化剂回收(蜂窝式)、废旧催化剂回收(板式)
、
废旧耐砷催化剂回收。为了针对不同的运行工况,给业主提供更多的
选择,另有 70 孔原生蜂窝式催化剂、原生新型蜂窝式催化剂、原生
宽温蜂窝式催化剂等。
(二)合同定价
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 12 个月且合同材料交
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价格根据再生、原
生催化剂及不同品类(特种)催化剂等分别定价,价格区间在 8900
元/m?-74000 元/m?之间。
式,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允透明、同质优价、合规审慎的原则,
定价综合采用市场比价、成本校核、议价相结合的方式,以脱硝催化
剂行业市场主流一线生产商交易价格为市场依据,结合产品原材料、
生产制造、检测、物流运输等全流程综合成本,并参考行业合理利润
水平核定价格区间。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卖方按《采购订单》全部合同材料运抵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并经最
终用户验收(含抽检)后,买方在收到最终用户签发的合同材料验收
证书、卖方出具的合同总金额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无误后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或下一次招标
中标(成交)通知书下发日止(最长合同期限不超过 3 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催化剂公司与国家电投物资公司开展总包配送服务,对公司环保
业务经营发展具备积极、稳健的正面影响。本次交易依托国家电投集
团稳定的内部需求,有利于持续巩固公司脱硝环保主业布局,有效提
升催化剂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公司烟气治理业务的规模化优势
与市场竞争力;有利于稳定常态化、规模化订单,有效平滑市场波动
风险,稳定公司环保业务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优化整体经营质量与
盈利能力,持续夯实环保核心业务优势,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
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委托出席 0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方派出的 6 名董事回避表决,通过率 100%。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循成本加成、
同质优价的公允原则,交易条款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依托国
家电投集团内部市场,有利于巩固公司脱硝催化剂主营业务,稳定环
保板块收入与利润,交易定价遵循成本加成、同质优价原则,定价公
允,交易履行相应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