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上午 8:45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 2 名。
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黄胜忠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
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
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的意见
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现中船财务公司存在违反金融法规的情形,未发现财务公司截至
财务公司运营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产业服务平台,通过强化供应链建设、整合信息化资源以及优化海外站点运营模
式,持续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目前资本金可满足未来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
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对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减资,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张学兵 邵志刚 林 赫 黄胜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