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3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龙激光”)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裕
兴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
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议案》
为了更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
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裕兴先生、狄建科先
生、袁凌女士、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7)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裕兴先生、狄建科先
生、袁凌女士、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或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离职或自愿放弃参与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
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变更、终止以及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程序性事宜以及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
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
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裕兴先生、狄建科先
生、袁凌女士、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
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