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7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
道 1 号中恒集团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职工
代表董事王靓女士,董事王海润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杨绍孙先生,独立董事
陈道峰先生、龚行楚先生、李骅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刘冬雪女士因个人原
因无法出席,委托董事杨绍孙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8 人,实
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广西梧州
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