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4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有关
规定,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智微”)董事会
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2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0日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本次报告期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13,596.65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0,763.76
二、募集资金净额 102,832.8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90,860.79
本期使用金额 5,217.17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4.28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065.74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8,816.3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及监管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
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账户
终止使用并注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
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
议,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报告期 账户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末余额 态
广州慧智微电子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广州慧智微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广州慧智微电子
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 82210078801300002219 -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尚睿微电子(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州)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尚睿微电子(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海)有限公司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合 计 8,816.39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
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
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
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
见。
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在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款项,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700.83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
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
目使用资金。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自筹资金预 置换完成日 董事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置换金额
先投入金额 期 通过日期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6 月
发中心建设项目 24 日 27 日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6 月
项目 24 日 27 日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 2025 年 12 2025 年 7 月
发中心建设项目 月 16 日 10 日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2025 年 12 2025 年 7 月
项目 月 16 日 10 日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 2026 年 6 月 2026 年 6 月
发中心建设项目 30 日 26 日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
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
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
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
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人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预计年
受托银 产品名 产品类 购买金 起始日 截止日 归还日 尚未归 利息金
委托方 化收益
行 称 型 额 期 期 期 还金额 额
率
平安银
广州慧 行 2023
平安银
智微电 年 第
行广州 大额存 9,000.0 2023-6- 2026-6- 2026-6-
子股份 GZ070 - 3.20% 864.00
分行营 单[注] 0 8 8 8
有限公 期单位
业部
司 大额存
单
注: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可转让,可提前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
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
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
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
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公司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
具相应核查意见。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
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
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
计划使用金额为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
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
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
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
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
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
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
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
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
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
行存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
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
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
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5 月 10 日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17.1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077.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 募投项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期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 本期实 是否达 项 目
目和超募资 目性质 项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末投入 达到 现的效 到预计 可 行
金投向 含部分 总额 (1) 金额(2) 金额与承 进 度 预定 益 效益 性 是
变 更 诺投入金 (%) 可使 否 发
( 如 额的差额 (4) = 用状 生 重
有) (3) = (2)- (2)/(1) 态日 大 变
(1) 期 化
(具
体到
月
份)
芯片测试中 研发项 是 25,782.36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心建设 目 用
总部基地及 研发项 否 47,304.43 43,648.99 43,648.99 2,492.99 43,433.05 -215.94 99.51 202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广州研发中 目 年6
心建设项目 月
上海研发中 研发项 否 27,331.99 13,351.01 13,351.01 13,351.01 100.00 202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目 年 12
月
补充流动资 补流 否 50,000.00 45,832.89 45,832.89 2,724.18 39,293.90 -6,538.99 85.73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用
合计 150,418.78 102,832.89 102,832.89 5,217.17 96,077.96 -6,754.9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封测行业产能情况和消费
电子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公司关键战略路径的发展规划,对部分
投资项目进行取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结构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
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