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决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 2026年8月28日上午9:30
会议主持人:陈胜群
出席会议人员:颜世富、林凯
召开方式:通讯
会议情况: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会议记录人:王雨
根据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胜群先生提议,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8月18日以电话或邮件等方
式通知了审计委员会的全体委员,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以投票表决的形式全票通过如下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具备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涉及的重要会计
判断的事项符合规定,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页起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