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于
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赵素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1、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因素,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我们认为上述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赵素艳、颜色、朱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