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6-059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5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81,715.97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8,171,597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17,159,7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2,477,224.49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4,682,475.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出具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121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81,715.97 80,468.25
注 1: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其中将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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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 8,752.28 万元。
注 2: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9,081.3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和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24]第 ZB11231 号《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
核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
议案》,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车间建设项目,上述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集 预计待支付 利息收入扣除 募集资金节余
序
项目名称 诺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款项 手续费净额 金额
号
(A) (B) (C) (D) (E=A-B-C+D)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
项目
注 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B)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A)的部分,系使用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项目的部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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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本次
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
动。同时,在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新
能源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车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
专户(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
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及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
净额的 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其使
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将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车间建设
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涉及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
计 1.03 万元,未达到上述标准,因此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无需保
荐人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