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通知》
(财会〔2026〕7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以上政策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