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9 03:16: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或“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请。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
组)〔2025〕85 号)。
   本次变更前,本所作为华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备考报表审阅机构,备考报表签字会计师为葛勤、张雯婷,现拟变更为
刘桢、张雯婷。
   一、变更事由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备考报表签字会计师
葛勤由于工作调整,不再负责公司备考报表审阅工作,故不再担任公司备考报
表签字会计师。
   二、签字会计师基本情况
   刘桢:于 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三、本所及签字会计师承诺
   本所认为葛勤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承诺对葛勤签署的
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刘桢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葛勤签署的相
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刘桢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其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
见,且与葛勤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刘桢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懋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