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补选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截至目前,牛轩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1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11%,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牛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