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5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 (财会
〔2026〕7 号)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的通知》(财会〔2026〕7 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
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本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以上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