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的
核查意见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圣邦微电子(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项进行审
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
为本次拟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相应行权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为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 划 首 次授予部 分 达到考 核 要求的 1,014 名激励 对象办理 第 三个行权 期的
分达到考核要求的 44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 603,484 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相关事项。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