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拟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依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中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 3.2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设定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同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不满
足归属条件的 54.0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数量及涉及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因考核条件未达标及激励对象离职作废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该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