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
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28.2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25.78%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 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涉及离婚财产纠
纷,其持有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丽人丽妆”
)10,000,000 股公司股票被司
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
? 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之后,黄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
造成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本
次司法拍卖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
的股份。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因离婚财产纠纷,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被徐汇法院司法冻结 10,000,000
股(公告编号:2023-040 号),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冻结 7,000,000 股(公告编号:2024-052 号)。
根据徐汇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3 沪 0104 执 6723 号),
法院将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黄韬持有的丽人丽妆股票(股票代码: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号)。
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黄韬先生持有的上述股份于
进行司法拍卖。根据成交确认书,截至拍卖结束,本次拍卖的股
份 10,000,000 股均竞拍成交,成交总金额为 59,180,000 元。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系统得知,上述
司法拍卖的 10,000,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前述过户登记
完成后,黄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3,232,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下降至 25.7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_____________
黄韬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四、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 资金来源
投资者名 变动前股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 变动后比 权益变动
的时间区 (仅增持
称 数(万股) 例(%) 数(万股) 例(%) 方式
间 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
价 2026 年 8
□ 大 宗 交 月 26 日
黄韬 11,323.28 28.28 10,323.28 25.78 不适用
易 -2026 年 8
其他:司 月 27 日
法拍卖
合计 11,323.28 28.28 10,323.28 25.78 / / /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未
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拍卖股份过户后的减持规定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
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
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
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受让方在受
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
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