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
议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该授权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为实现公司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重大事项决策效率,完善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确保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投资者长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就股份回购事项进行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具体如下:
一、授权事项具体情况
(一)授权实施回购的具体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政策法规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结合
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并适时实施股份回购,将回购的股份用
于下列情形,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或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
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除上述适用情形外,若未来回购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等其他依据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仍由股东会审议决定,不适
用本授权。
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股份回购政策有新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除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董事
会可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对回购相
关事宜作出相应调整或决策。
(二)回购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三)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原则上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如确需超出该上限,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
分说明其合理性。
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回购股份总额上限及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总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回购资金包括但不
限于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要求的合法资金。
董事会将在授权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审慎确定单
次回购的具体金额,确保回购规模与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五)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事项,包括: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票的种类、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用途、资金
来源、回购资金金额,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
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期限届满后,如公
司未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具体回购方案或启动后未实施完毕,则授权自动失效。如
公司拟继续保留该项授权安排,须重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的审议决策权,不构成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实质承诺。公司是否实施股份回购、
何时回购以及回购的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审慎决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