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6-065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6 年 8 月 19 日至 2026 年 8 月 28 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系统发文公示。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员工可通过电
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相关情况,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
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
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