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6-050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菱信息”)于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9 月 2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三)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预留限制性股票 159.50 万股不变,授予总量由 797.50 万股调整为 777.50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 2023 年 12 月 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6.46 元/股的价格向 29 名激励对象
授予 61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5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此同时,决定对本次 24 名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14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5 万股。
(七)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
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77.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此同时,决定对
本次 19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184.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1.65 万股。
(八)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161.35 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
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
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①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3 亿元; ①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 亿元;
②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 ②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5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①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 亿元; ①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②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②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3,7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①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7.4 亿元; ①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6 亿元;
②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8,600 万元。 ②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注:“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对应不同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
A≥Am X=100%
An≤A<Am X=(A-An)/(Am-An)*50%+50%
A<An X=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38,553,407.67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
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16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经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根
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予以作废。因此,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