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6-04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
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本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二)2019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
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
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三)2020 年 1 月 3 日,本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 号),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本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四)2020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日,本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
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3、2020-004)。
(五)2020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
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止。
公示期满,本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
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六)2020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本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七)2020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本公司
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3、
(八)2021 年 1 月 29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本公司监事
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
(九)2021 年 2 月 9 日,本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对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本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
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止。公示期满,本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2022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
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7、2022-008、2022-009、2022-010)。
(十一)2023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2023-007、2023-008、
(十二)2024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
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
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
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5、
(十三)2024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
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063、2024-065)。
(十四)2025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
案》,本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053、2025-056)。
(十五)2026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本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2026-044)。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本公司
股本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7.9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方案已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若
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行权价
格统一由 14.76 元/股调整为 13.961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由
三、本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审核意
见
经核查,本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
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
五、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二次会
议决议;
(三)《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