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6-053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8 月 28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76.47 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6.37 元/股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8 月 28 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6.4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37
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
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
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同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
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心骨干。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9 个月、31 个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
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9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1个月 50%
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1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3个月 50%
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
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
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限售期内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
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3)本激励计划的额外限售期
①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
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②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
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③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
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万鑫 副总裁 518.343 59.56% 0.683%
王忠新 副总裁 46.281 5.32% 0.061%
冯诗倪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2.215 2.55% 0.029%
陈立山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11.107 1.28% 0.015%
林欢 副总裁 5.183 0.60% 0.007%
党娴 副总裁 5.183 0.60% 0.007%
苏世用 副总裁 4.443 0.51% 0.006%
张文帅 副总裁 4.443 0.51% 0.006%
谭坚 职工代表董事 2.962 0.34% 0.00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215 人) 156.310 17.96% 0.206%
预留部分 93.850 10.78% 0.124%
合计 870.320 100.00% 1.147%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③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
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④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7—2028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净利润,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财税政策发
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变更、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条件变化、会计准则变更等),
导致公司净利润等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基础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司在计算当期业绩考核指标时,应当剔除
前述因素对业绩考核指标的影响,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将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分类
进行综合考核。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岗位及职责等,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分为 A、
B 两类,不同类别的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 A 类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不
同,适用相应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计算综合业绩达成率,相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X)如下表:
综合业绩达成率(K)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K≧100% 100%
(2)本激励计划 B 类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不
同,适用相应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计算综合业绩达成率,相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X)即为综合业绩达成率,综合业绩达成率超过百分百,则个人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X)为 10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则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X),激励对象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四、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230 人调
整为 224 人;授予数量由 978.29 万股调整至 870.3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
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实际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基于授予日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并考虑了解除限售后额外限售条款的相关影响确定授予日限
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未考虑额外限售条款的限制性股票单位成本=授予日收盘价
-授予价格。由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承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
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计算激励对象在未来
解除限售后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并将该锁定成本从未考虑
额外限售条款的限制性股票单位成本中扣除得到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
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及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八、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合。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
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8 月 28 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 2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6.4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