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6-092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5,92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9 月 3 日。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本次解锁暨上市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明》。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989 名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 1,321.23 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31 元/份;向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邹晓静等 7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
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9,300 股限制
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并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计划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 2025 年 6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505 名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 338.24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1.86 元/份;向 48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5.0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张克亮等 46 名
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
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43,4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
购注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
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届满。2024 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及 854 名激
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
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5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1,341,3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朱开敏等 53 名
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
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24,425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
回购注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盛伟等 3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丧失继续参与本次
激励 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上 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届满。2025 年度公司业绩达成
及 445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45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475,926 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并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预留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届满。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足解除限售条件。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告显示,公司 2025 年营业
以上市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收入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 较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
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经考核,445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考核结果为“杰出”“优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杰出”、“优秀”、“良好”
、 秀”及“良好”,解除限
“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 售比例为 100%;0 名激励
示: 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
等级 A B+ B/B- C D 及“不合格”,解除限售
定义 杰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比例为 0%。
解除限售
比例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
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则上
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共计 445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数量为 475,92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821%。具体如下: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
已获授予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予限
股票数量(万股)
(万股) 制性股票比例
李钱欢 董事 3.3400 1.1022 3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以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444 人)
合计 144.2200 47.5926 33%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到目前为止,3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83 万股,上表已剔除离职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9 月 3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75,926 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确定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其他限售规定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
《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上一年末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除外。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
《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可转债转股 股票期权行权 本次变动数
类别 1 2 本次变动后
(2026年6月30日) (注 ) (注 )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45,675 0 0 -475,926 4,769,749
无限售条件股份 573,352,635 0 782,223 475,926 574,610,784
合计 578,598,310 0 782,223 0 579,380,533
注:1、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期间可转债转股 0 股;
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期间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30,930 股;
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2027 年 6 月 26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上表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
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期间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751,293 股。
予股票期权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合计 782,223 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注
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6 年 9 月 19 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届满,本次解
除限售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
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